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6-05 10:59:32 点击率:【打印文章】
关于全市省级示范高中学校积极响应《合肥一中、六中、八中关于规范考试及招生宣传工作的倡议书》工作的温馨提示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省级示范高中:
为了维护全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考试秩序,进一步净化教育招生考试环境,合肥一中、合肥六中、合肥八中三校联合发布了《合肥一中、六中、八中关于规范考试及招生宣传工作的倡议书》。经局领导研究决定,要求全市各省级示范高中学校通过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或以其他方式公开向社会做出承诺,以期形成良好的教育舆论氛围。请各省级示范高中学校于6月6日前将宣传的网络截图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先群,63505593,1670155225@qq.com
合肥市教育局
2019年6月4日
附件:合肥一中、六中、八中关于规范考试及招生宣传工作的倡议书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推进教育公平,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近年来,合肥市普通高中教育在市委市政府及市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快速发展,每年为高校输送大批优秀学生,为全市教育事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为全面贯彻落实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2019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合教[2019]123号)文件精神,维护全市普通高中学校考试及招生秩序,进一步净化教育考试及招生环境,特联合向全市普通高中学校倡议:
1.不做高考成绩宣传。不以任何方式对学校高考成绩、升学率、高考 “状元”、学生分数排名、录取人数等进行宣传。
2.不做高中招生宣传。不以任何方式对高中招生进行宣传;不以高中自主招生和高中国际部名义等进行任何形式的招生宣传。
3.不做商业形式宣传。不授权其他媒体,不利用其它广告发布、商业推广等活动进行高考成绩和高中招生不当宣传。
4.加强宣传工作管理。学校涉及高考成绩的有关人员,均不得提供或变相提供相关高考成绩数据给社会其他单位或个人,引导并督促家长响应本倡议。
5.加强校际友好合作。各普通高中学校彼此尊重,互相学习、互通信息,不搞贬低或变相贬低其他学校的不当宣传,营造多样特色发展的良性的竞争氛围。
回顾发展历史,我们倍感自豪。让我们携起手,肩并肩,共同营造普通高中考试及招生的和谐环境,为合肥市基础教育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合肥一中 合肥六中 合肥八中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