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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发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发布部门: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4-08-02 03:46:00      点击率:【打印文章】

                                         关于开展2014年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肥教〔2014〕102号
    各中心校、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直校园、民办学校: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4年合肥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合教〔2014〕208号)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教育振兴五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肥发〔2014〕6号)精神,为弘扬正气,鼓励先进,树立典型,优化激励机制,切实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和荣誉感,在第30个教师节来临之际评选表彰一批师德标兵、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师德标兵、优秀教师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专任教师。
        优秀教育工作者的评选范围:各级各类学校和教育机构管理人员、教育行政部门干部等。
        二、表彰名额及名额分配
        市表彰优秀教师34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0名
        县表彰师德标兵10名、优秀教师170名、优秀教育工作者20名。
        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各校可各推荐1名参加评选。
        县师德标兵、优秀教育工作者从推荐的市级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中产生。
        县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讲政治、讲正气,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心;团结同志,乐于助人,有扎实的群众基础;品德高尚,敬业爱生,有良好的师德修养;为人师表,文明执教,不指责、训斥家长,服饰整洁,朴素大方,无粗俗语言,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淡泊名利,廉洁从教,不利用学生家长的关系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向学生推销未经国家和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定的课外书刊、复习资料、音像制品等。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积极探索教育改革,树立以人为本、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善于引导学生健康成长;在教育学生、培养学生、关心学生全面成长等方面事迹突出,成绩显著,受到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的广泛赞誉。
        4.锐意改革,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教学、教研能力强,业务水平突出,认真开展教学活动,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工作业绩突出。
        (二)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教师的光荣形象,从事教育工作5年以上(截至2014年8月31日),无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治学严谨,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关心爱护学生,关注学生发展,注重教书育人,注重品德教育,积极参与学生管理。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得到学校和社会的良好评价,得到教师、学生、家长的赞许。
        3.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成绩突出。
        4.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成绩显著。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展现新时期教育工作者的良好形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5年以上(截至2014年8月31日),无违法违纪问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信念坚定,品德高尚;
        2.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管理工作职责,得到单位和社会的良好评价,得到教职工、学生和学生家长的赞许。
        3.工作作风优良,坚持原则,廉洁奉公,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甘于奉献,在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等方面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工作积极主动,求真务实,勇挑重担,尽职尽责,开拓创新,在学校建设、管理、服务、发展等方面成绩显著。
        5.组织、协调能力强,团队合作精神好,顾全大局,所分管工作在业内评估中成绩突出。
        四、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推荐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二)各学校在评选推荐过程中,要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和规定精神,深入宣传评选条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择优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并在本学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提高推荐透明度,保证推荐质量。凡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人员,一律不得推荐上报。
        (三)评选推荐要坚持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尤其要向条件艰苦的农村教师倾斜,向中小学班主任等德育工作者倾斜。各学校在推荐的人选中要确保专任教师比例,严格控制教育工作者(包括学校校级负责人、二级机构负责人、职工等教育教学管理人员)的推荐人数,真正向一线教师倾斜。兼任学校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的教师参加优秀教师类表彰评选的,每周兼课应当不少于本学科专任教师课时量的50%。经县批准的社会力量办学单位按照属地原则,分别纳入所在的中心学校评选。学校要及时将评选推荐政策及要求传达到辖区内的民办学校,并指导他们做好推荐工作。
        (四)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面向基层、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确保推荐人选符合条件、名副其实、群众公认。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或被推荐对象存在重大异议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对在评选推荐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奖励办法
        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六、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第30个教师节评选表彰工作顺利开展,县教育局成立第30个教师节庆祝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指导、协调评选表彰有关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组人科,负责办理具体工作。
        各校要高度重视第30个教师节的庆祝表彰工作,成立相应组织,认真开展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富有教育意义的庆祝活动。
        七、申报材料和时间安排
        推荐材料要求一人一袋,8月15日前上报到县教育局组人科,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材料具体要求为:
        1.典型事迹材料和主要事迹简介。各学校要认真整理好推荐上报的先进个人2010年9月以来的典型事迹材料和主要事迹简介。典型事迹材料要求3000字左右,真实、生动,具有代表性、典型性和时代感,内容包括简介、典型事例及取得的成绩等。主要事迹简介要求500字左右,准确明了。典型事迹材料和主要事迹简介各1份,A4纸双面打印。
        2.《审批表》。《肥西县师德标兵审批表》、《肥西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一式一份。《审批表》一律用16K纸双面打印。
        3.《一览表》。《肥西县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一式一份,用A4纸打印。表中栏目要真实、准确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4.相关证书和材料。2010年9月以来的各种表彰证书以及教研科研、教育教学成绩等方面证书、材料的原件。
        5.评选推荐工作总结1份。
        6.推荐市表彰的填写《合肥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附件3、正反面打印)、《合肥市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4)
        上述的第1、3、6项材料需报送电子版。各校要将相关材料打包、压缩后以邮件形式发送至ahchxg@126.com邮箱,标题为××学校先进事迹材料。

                                                                   肥西县教育局
                                                                   2014年8月7日   

    附件:1.转发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图1)肥西县优秀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2.转发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图2)肥西县优秀教师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3.转发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图1)肥西县师德标兵审批表.doc
          4.转发教育局《关于开展2014年教育系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图4)合肥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审批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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